政策解读|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红线划定
人民日报·2026-01-17 14:37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迎来强监管新规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实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 [1] 行业背景与市场规模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2025年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在国内新车销量中占比近半 [1] - 随着早期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行业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1] 核心监管制度:车电一体报废 - 新规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若报废车辆动力电池缺失,应认定为车辆缺失 [3] - 此举旨在解决此前存在的“车电分离报废”问题,防止废旧电池被高价收购后流向复杂、难以追溯,存在不规范处理的潜在风险 [3] - 该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 [3] 废旧电池流向与消费者指引 -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法律禁止的领域 [4] - 消费者应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正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应将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 [4] -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时,不应购买不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来源渠道不明的产品 [4] 全生命周期追溯: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 - 新规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5]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载体,关联生产、销售、换电、维修、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环节信息,实现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5] - 未来将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进一步拓展数字身份证的范围及内容 [7] 信息管理规范 - 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企业、换电服务企业、维修企业、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主体的信息报送要求,包括采集内容、上传时间节点等 [6] - 规范数据查询应用,相关企业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电池拆卸、拆解等技术信息,并确保信息仅用于本企业相应业务 [6] - 强化数据安全保护,要求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7] 综合利用企业准入与责任 - 办法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从业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行业“红线” [8] - 从事综合利用需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依法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取得排污许可等手续 [8] - 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因市场上相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既有符合质量标准的,也有不符合的 [8] 生产者延伸责任与产业链协同 -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承担回收“兜底”等生产者延伸责任 [9] - 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应将拆卸的废旧动力电池交由规范的综合利用企业,或交由生产商设立的回收服务网点回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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