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起南京网约车新规实施:取消驾驶员户籍要求,平台须公开抽成比例
扬子晚报网·2026-01-18 16:02
政策修订概览 - 南京市发布新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13日,这是自2017年以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 [1] 准入条件放宽 - 车辆准入条件放宽,从要求“初次注册登记”修改为“距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可进入市场 [1] - 取消了对“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额外加装设备的强制要求 [1] - 驾驶员准入取消户籍限制,删除了“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条件,仅要求未达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具备3年以上驾龄且无相关犯罪和严重违法记录 [1] 平台抽成透明化 - 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合理确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并通过APP和媒体向社会公布 [2] - 每笔订单完成后,平台必须在司机端明确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司机实际收入、平台抽成三项明细 [2] - 司机如发现实际抽成超过平台公布的上限,可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 司机权益保障 -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强制司机接受“特惠价”、“一口价”等订单 [3] - 要求平台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司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3] - 要求平台建立司机申诉处理机制,不得对申诉司机进行报复 [3] 聚合平台责任明确 - 首次以专条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责任,要求其对接入的网约车平台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无证平台 [4] - 聚合平台需在显著位置公示平台信息、投诉渠道等,若因未尽责核验造成乘客损失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 对于存在向无证车、人派单、低价倾销、侵害司机权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平台,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发起联合监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