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生效与中国参与 -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于2024年1月17日正式生效,中国成为首批缔约国,展现其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1] - 该协定是联合国框架下重要国际条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聚焦深海遗传资源、海洋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四大领域,为各国深海远洋活动确立法律规范 [2] - 协定强调通过保护海洋生态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引导各国深海远洋活动实现绿色转型,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2] 协定的全球意义与各方评价 -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协定生效是“海洋和多边主义的历史性成就”,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制定了具有约束力的规则 [2] - 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专家指出,协定填补了国际法及海洋治理领域的一项关键空白,标志各国携手共担责任的新时代到来 [2] - 全球环境基金代理首席执行官表示,这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基金将为发展中国家推动落实协定提供助力 [2] - 总部位于瑞士的“海洋关怀组织”首席执行官表示,协定生效意味着世界仍能通过多边主义的力量解决共同问题,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保护与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2][4] 中国在协定谈判与达成中的角色 - 中国全程参与协定谈判,于2023年9月20日开放签署首日即签署,成为首批签署国,并在生效前交存批准书成为首批缔约国 [3] - 谈判始于2004年,中国在2004年非特设工作组讨论阶段便参与了核心内容磋商 [3] - 谈判过程中,中国在弥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分歧、推动形成一揽子决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 - 中国兼具深海远洋活动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属性,在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同时加强同立场相近国家协调,弥合各方立场分歧,有效推动协定最终达成 [4] - 印尼全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认为,中国在涉及深海遗传资源等敏感问题的谈判中,始终秉持寻求广泛共识立场,推动弥合分歧,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公平正义 [4] 中国理念、能力与未来行动 - 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5] - 中国自然资源部官员表示,以加入协定为契机,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在提升深海认知的基础上形成合力,为全球海洋的开发、保护与利用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可持续发展方案 [5] - 中国科学院专家指出,中国具备全海深、全海域调查能力,在载人深潜、深海生物遗传资源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5] - 中国成为首批缔约国将进一步促进中外科研界交流合作,加强认识深海生物多样性、推动对深海生物遗传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5] - 葡萄牙学者表示,中国近年来在生态治理领域取得显著进展,为世界提供了许多可资参考的经验,其成为首批缔约国再一次展现了大国领导力 [6] - 泰国学者指出,协定强调以科学为基础的养护与合理利用,这一思路与中国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度一致,中国的参加有助于推动协定从“纸面规则”转化为实际行动 [6]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正式生效,中国成为首批缔约国—— “共同推进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
人民日报·2026-01-19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