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电力用户从被动用电向主动参与转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高效、稳定、包容、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和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制度基石 [1] 市场机制与价格稳定 - 鼓励开展多年期购电协议,推动月内交易按日连续开市,通过延长交易周期和缩短交易频次,为供用双方锁定长期用电计划与成本,避免短期供需失衡导致电价大幅波动 [1] - 长周期合同为用户提供稳定的用电保障,帮助其合理安排生产经营,降低用电成本风险 [1] - 多年期“长期锁定”机制推动电力供需的长期平衡与价格稳定,是用市场化方式替代行政干预的有效措施 [1] 市场统一与资源配置 - 要求电力交易平台实现“统一平台架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核心功能、统一交互规范”,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数据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联 [2] - 通过跨省跨区交易机制打破省间壁垒,促进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允许电力从资源富集区向负荷中心流动,解决能源分布不均与负荷需求集中的矛盾 [2] - 为电力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交易通道与支撑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各地因电力资源与价格差异导致的竞争提供公平机会 [2] 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 - 通过交易时序衔接、价格机制联动、结算参考点统一等方式,实现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的无缝衔接 [2] - 中长期交易采用带曲线签约模式,约定电力的时间分布,与现货市场的分时结算机制对接,避免中长期合同与实际供需脱节 [2] - 长短融合的机制让市场机制覆盖从长期到短期的全时间尺度,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与风险抵御能力 [2] 新型主体与绿色电力交易 - 通过明确主体权责与创新交易方式,将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中长期市场,激活其调节潜力 [3] - 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创新灵活的交易方式,解决其规模小、分散化的问题 [3] - 要求“绿电交易实现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提供绿证,提升其市场吸引力 [3] - 将绿色电力交易纳入中长期市场,明确绿电交易需配套绿证,鼓励用户购买绿电,支持用户通过中长期合同、跨省跨区绿电交易购买绿色电力并获得绿证,满足企业碳足迹核算与可持续发展需求 [3] 风险防控体系 - 通过“分类分级防控”和“事前预警—事中防范—事后处置”三防体系,实现对风险的全流程管理 [4] - 采取“安全校核、偏差考核、信用风险防控”三重机制保障用户用电稳定 [4] - 第一道防线安全校核要求电力调度机构对交易结果进行安全验证,避免交易“过度”导致电网拥堵 [4] - 第二道防线“偏差考核”对实际用电量与合同约定电量的偏差进行考核,激励用户准确预测用电需求,并要求代理单位具备较高专业水平 [4] - 第三道防线“信用风险防控”要求市场主体如实提供信息,并结合履约行为开展全方位信用评价,为市场交易建立多道“防火墙” [4] - 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为发电企业、用户、新型经营主体等多元主体提供可预期、可容错、可恢复的制度环境,保障市场稳健运行 [4]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推动电力用户从被动用电向主动参与转型
中国电力报·2026-01-19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