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绘制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新蓝图
中国电力报·2026-01-19 10:38

文章核心观点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是对电力中长期市场进行的系统性、前瞻性顶层设计,旨在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的健康、有序、高效发展绘制清晰蓝图,服务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双碳”目标 [1] 体系性重构:从交易管理到市场治理 - 规则名称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变为《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虽仅一词之差,但内涵发生质变,体现了从管理具体交易向构建市场治理体系的转变 [3] - 旧文件更侧重于交易行为本身的具体操作流程,而新《规则》构建了完整的市场生态体系,新增了市场成员、风险防控及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独立章节,涵盖市场主体、交易标的、价格机制、运营监控、风险处置等市场全要素 [4] - 这一转变更符合现代市场建设的核心要求,为市场的规范、透明、可信赖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4] 概念创新: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地位 - 《规则》首次明确定义了新型经营主体,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储能等 [5] - 旧文件对这类主体缺乏清晰界定和专门规定,而新《规则》不仅给出了定义,还详细规定了其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明确了资源聚合类主体如何参与绿电交易 [6] - 此举是对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变革的积极响应,承认并赋予了分布式资源、灵活性资源聚合商合法的市场身份,为虚拟电厂等新业态参与市场扫清了制度障碍,极大地拓展了市场边界 [6] 机制深化:绿电交易实现一体化融合 - 改进点在于将绿色电力交易作为核心交易品种之一完全融入主体规则,而非作为一个独立的补充文件 [8] - 新《规则》实现了绿电交易与常规中长期交易在价格机制、合同管理、结算规则等方面的全面并轨和一体化设计,例如明确电能量价格与环境价值分离,允许合同转让并一并转让环境价值 [8] - 此举结束了绿电交易“体外循环”的状态,使其成为电力市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绿电交易的市场化程度和规模,确保绿色环境价值通过市场机制高效传导和兑现 [8] 技术性提升:夯实市场运行基础 - 《规则》多次强调按日连续开市,并对市场运营机构人员配置、技术支持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 [9] - 新《规则》明确要求交易平台满足按日连续运营要求,并推动“统一平台架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核心功能、统一交互规范”,实现“一地注册、全国共享” [11] - 高频、连续的交易是市场发现价格、管理风险的关键,此举从技术层面推动市场向更高效率演进,为未来与现货市场的无缝衔接及建设全国统一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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