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证券时报网·2026-01-19 11:04
政策核心内容 - 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1] - 零碳工厂建设遵循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四方面原则[1] - 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 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1] 行业推进时间表与范围 - 2026年起 遴选一批零碳工厂 做好标杆引领[1] - 到2027年 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 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1] - 到2030年 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 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