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
金融界·2026-01-19 12:07

政策核心与目标 -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深挖工业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 [1][4] - 零碳工厂建设定义为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并趋向近零的过程 [1][5] - 政策遵循因业施策、创新驱动、应减尽减、统一规范四原则,并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 [2][9] 分阶段实施目标 - 自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 [2][9] - 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 [2][9] - 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 [2][9] 具体建设路径 - 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 [3][9] - 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电气化水平,实现源头减碳 [3][9] -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现过程脱碳 [3][9] - 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实现协同降碳 [3][9] - 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实现智能控碳 [3][9] - 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排放并持续改进 [3][9] 政策背景与基础 - 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 [1][5] - 旨在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4] -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贵州、陕西等地区已先行先试,发布百余家(近)零碳工厂名单 [5] - 有关行业协会、机构已制定实施零碳工厂评价技术规范等30余项团体标准 [5] 后续工作部署 - 加强组织实施,鼓励各地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梯次有序推进,并利用多种政策手段支持 [11] - 完善零碳工厂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通用要求及分行业指南,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 [11] - 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鼓励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研制等公共服务,并加强人才培养与国际合作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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