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支持军创企业发展专属政策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6-01-19 17:41

政策概览 - 深圳市正式印发国内首部系统支持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发展的专属政策《深圳市支持军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旨在打造“全国军创高地” 政策自实施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1] - 政策内容涵盖项目发掘、基地培育、金融赋能、财税支持、生态营造等关键环节 目标是实现全市军创政策“一策通” 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1] 企业定义与资格 - 军创企业是指退役军人作为控股股东、发起人 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满1年的企业 [1] - 该类企业在享受普惠政策和服务的基础上 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优待 [1] 项目发掘与产业引导 - 政策提出面向全国定期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 建立“以赛招商、以赛引智”机制 并与全市各类赛会结果互认、资源共享 [1] - 常态化开展“军创育苗”行动 并推动军事科技成果在深高效转化 行动聚焦“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 [1] 创业载体与空间支持 - 将规划建设市、区两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载体 为初创期军创企业提供最长3年的场租补贴 构建全链条孵化体系 [2] - 鼓励社会载体设立军创专区 并支持军创企业申请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享受租金优惠 [2] 金融支持措施 - 推动“深i企”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动 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2] - 引导银行加大“退役军人创业贷”发放 研发“深军贷”等专属产品 [2] -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以降低融资门槛 并支持科技型军创企业发债、投保 [2] 财税支持措施 - 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政策基础上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个体经营及初创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及场租补贴等 [2] - 对创业培训机构和优秀军创企业经营者给予相应补贴或资助 [2] 发展生态优化 - 在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专门窗口 支持军创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建设用地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2] -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予以支持 并通过发布“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等方式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