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2宗违规收警示函 去年三季度末东方基金持股

1.总经理会议运作不规范。《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未规定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 件、程序和参加人员。执委会实际代行总经理会议职能,但正帆科技未规定执委会运作机制,亦未保存执委会 相关的具体会议记录,缺乏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以上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第一百三十条第一项、《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证监会公告〔2022〕2号)第一百三十条第一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号) 第一百三十条第一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项、《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投资管理不规范。正帆科技制度未能覆盖实际开展的投资活动,缺失对外投资实施流程、投后管理、投 资收回、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审批权限、执委会审议投资事项机制等内容。执委会审议投资事项无 会议记录,个别亏损投资项目清算方案审议过程无具体记录。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 正帆科技(688596.SH)昨晚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正帆科 技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