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行显著优化升级 [1]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贴息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提振消费意愿和能力,扩大内需 [2][6] 政策实施期限 -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2] - 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 [2] 支持范围扩大 - 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2] - 取消此前政策中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各领域消费(包括大宗商品及餐饮娱乐等服务消费)使用符合条件的贷款或分期均可享受贴息 [2][3] - 支持经办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协同,构建更多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 [6] 贴息标准调整 - 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 [3] - 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 [3] - 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3] 经办金融机构扩容 - 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4] - 此前的首批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行、12家股份制银行、微众银行以及4家头部消费金融公司 [4] -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4] 政策影响与意义 - 将信用卡分期纳入贴息范围有助于直接降低持卡人实际分期成本,提振消费并助力商家提高销售业绩 [2] - 政策优化后,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商行、农商行及非银机构)被纳入经办体系,有助于其发展消费金融业务,其服务的下沉客户群体边际效用更大 [5] - 政策通过扩大覆盖面、激活各类日常消费,旨在促进消费需求深度释放,形成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以杠杆撬动消费市场 [6]
大利好!国家宣布:再升级!
深圳商报·2026-01-20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