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MI CLASS ACTION: Did Fermi Inc. Mislead Investors? BFA Law Notifies Investors to Contact the Firm by March 6 about the Filed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公司概况与业务模式 - 费米公司是一家能源与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公司 其宣称计划建造多个大型核反应堆 以支持其自身由核能及其他能源供电的、独立于电网的大型数据中心网络 为人工智能公司提供动力 [4] - 公司的首个项目是旗舰项目“斗牛士” 这是一个首创的能源与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园区 旨在为人工智能工作负载提供专用电力 [4] 首次公开募股及相关陈述 - 费米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 [5] - 在IPO注册声明中 公司表示已与一家投资级评级租户签署意向书 租赁“斗牛士”项目场地的一部分 初始租期为20年 [5] - 公司还表示“斗牛士”项目需求强劲 且设施建设将由“租户付款”和“租赁协议”提供资金 [5] - IPO后 公司宣布该首位租户签署了建设预付款协议 将向费米公司预付高达1.5亿美元以资助“斗牛士”项目的建设成本 [5] 诉讼核心指控 - 指控称 费米公司实际上夸大了“斗牛士”项目的租户需求 并歪曲了与首位租户的协议 [6] - 具体而言 公司被指控在IPO注册声明中就租户需求和融资安排作出了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 并遗漏了必要的事实 [3] 股价下跌触发事件 - 2025年12月12日 费米公司披露 在意向书中规定的排他期届满后 首位租户于2025年12月11日通知公司终止建设预付款协议 [7] - 公司同时表示已开始与多家其他潜在租户进行讨论 并继续与首位租户就“斗牛士”项目的租赁协议条款进行谈判 [7] - 此消息导致费米公司股价下跌 从2025年12月11日的收盘价每股15.25美元 跌至2025年12月12日的每股10.09美元 每股下跌5.16美元 跌幅超过33% [7] 法律诉讼状态 - 针对费米公司 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以及IPO承销商 已提起集体诉讼 [1] - 诉讼指控其违反联邦证券法 导致股价大幅下跌 [1] - 该诉讼在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待审 案件编号为 Lupia v. Fermi Inc., et al., No. 1:26-cv-00050 [3] - 投资者提出索赔的依据包括《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和第20(a)条 以及《1933年证券法》第11条和第15条 [3] - 投资者申请担任本案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6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