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王某(女,35岁)冒充陕西省领导,称能办理公务员入职,受害人被骗424万元
环球网·2026-01-20 21:01
案件概述 - 盐湖公安刑警大队北城中队于2026年1月8日成功抓捕一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1] - 该犯罪嫌疑人自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实施多起诈骗 [1] - 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 诈骗手法与涉案金额 - 犯罪嫌疑人王某(女,35岁,山西省临猗县人)冒充陕西省领导进行诈骗 [1] - 以能为受害人子女办理公务员入职为由,虚构“向领导送礼”等事由,诈骗一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424万余元 [1] - 以代购“顶账房”为名,骗取另外两名受害人李某58万元、蔡某80万元 [1] - 总计诈骗金额超过500万元 [4] 执法行动与政策背景 - 盐湖公安发挥持续作战精神,紧盯民生类案件,重点打击盗抢骗等违法犯罪 [1] - 以严打高压态势,全面净化治安环境 [1] - 执法机构将坚持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持续重拳打击“盗抢骗”等民生小案 [4] 相关法律条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