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中国新闻网·2026-01-21 10:2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增值税优惠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 - 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优惠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 财产税及费用减免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2]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2]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 - 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 适用机构与条件 - 优惠政策适用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1] - 适用房产、土地包括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部分 [2] - 享受增值税免征的家政服务企业需满足:与家政服务员、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