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减持不超过35,466,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1]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1,822,069股(占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644,138股(占总股本2%) [1] - 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 [1] - 按公告前一日收盘价53.95元计算,本次拟减持股份市值合计约19.13亿元 [2] - 减持原因为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股东持股结构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合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647,073股,占总股本的41.16% [2] - 合盛集团与罗立国、罗燚、罗烨栋为一致行动人 [2] -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105,229股,占总股本的73.52% [2]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公司于1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决定书(决定书一)和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决定书二) [2]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未将开化联营贸易有限公司、库车聚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也未就相关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5] - 2022年,公司与开化联营的交易金额为77,159.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81% [3][5] - 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与聚友煤业的交易金额分别为24,547.76万元、24,640.90万元和35,459.57万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1%、1.03%和1.09% [3][5] 重大投资项目信息披露违规 - 2022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杭州市萧山区政府签订总投资约70亿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6] - 2023年6月,公司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项目总投资增加至约110亿元 [3][6] - 上述投资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5%和45.88%,但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6] 监管措施及责任认定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合盛硅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 公司董事长罗立国、总经理罗烨栋、财务总监张雅聪、董事会秘书高君秋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5][6]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
合盛硅业控股股东拟套现约19亿 4天前公告收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