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有所悟丨多措并举提高反腐败穿透力

文章核心观点 - 反腐败斗争需提升穿透力,通过系统性、整体性、精准性、有效性的全方位提升,以创新手段和机制应对新形势下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新型和隐性腐败,并深化重点领域治理 [1][2][3][4][5] 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与重点领域 - 必须把握腐败问题新动向新特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系统施治 [1] - 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 [2] - 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 [2] - 推动反腐败从重点惩治转向全域治理,从重点突破转向整体推进,从个案清除转向系统整治 [2] 反腐败的对象与新型腐败形式 - 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及时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胆大妄为者、搞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以及“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 [2] - 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跨境腐败案件查办力度 [2] - 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 [2] - 深挖细查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2] - 持续完善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工具箱 [2] 反腐败的责任体系与工作机制 -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 [3] - 以责任落实穿透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形成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3] - 横向贯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等,构成完整责任链条 [3] - 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3] - 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细化各类责任内容 [3] 信息化与数字化在反腐败中的应用 - 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共享机制 [4] - 通过数据汇集、碰撞比对、数据筛查,促进反腐败数据从简单共享向深度融合转向 [4] - 探索开发智慧纪检监察、实时预警联动等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查询分析研判 [4] - 对相关信息进行靶向式扫描、穿透式分析,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 [4] - 将制度规范转化为可量化的数据规则,将公权力行使各要素转化为数据信息,对权力行使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和动态优化 [4] 监督体系的贯通与协同 -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5] -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联动配合,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 [5] - 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5] - 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5] - 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作用,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能力和水平 [5] - 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