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监管服务 促网络市场活力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 办法》解读
中国经济网·2026-01-22 11:05

工作定位与目标升级 -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定位从试行升级为正式印发,成为一项系统化、长效化工作 [2] - 创建工作确立了面向2035年的中长期目标,旨在系统性构建市场环境公平有序、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治理体系 [2] - 工作重心由侧重规范秩序,向同时致力于激发市场创新动能、服务高质量发展方向深化,核心任务包括促进数实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 [2] 核心修订亮点:创建内涵与机制优化 - 创建任务与时俱进,不仅聚焦传统市场规范,更强调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支撑作用,看重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实际贡献 [3] - 创建要求与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重点改革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核心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了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的功能定位 [3] - 创建周期调整为一般不低于3年,给予地方更充裕的制度探索时间,并删除了强制性年度报告要求 [4] - 依据相关条款,允许未通过评估的地区再次申请,体现了鼓励探索、包容审慎的管理思路 [4] - 构建了层次分明的责任链条:地方政府统筹保障,创建地市场监管部门具体推进,省级部门初审与督导,总局负责顶层设计、政策支持与经验推广 [4] 核心修订亮点:评估体系精简与减负导向 - 新版评估指标体系大幅精简,一级指标压缩为4个,取消了“网络市场就业贡献度”等难以精准统计的指标 [5] - 指标结构由三级简化为二级,数量从41项大幅减少至25项,内容更加聚焦“规范监管”与“优化服务”的核心能力建设成效 [5] - 评估标准要求提高,每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率合格线从75%上调至80%(总分85分不变),要求示范区具备更为均衡和过硬的建设质量 [5] - 修订从延长周期、简化流程与指标、允许再次申请等多个维度引导创建工作祛除形式主义、注重实质成效,减轻基层数据填报和迎检负担 [5] 政策落地与执行保障 - 确保新《办法》落地见效的关键在于评估与应用环节的严肃性与导向性,需加强新规解读以确保理解一致、执行到位 [6] - 评估过程应坚持以实效为核心,重点关注机制创新、环境改善和发展促进的实际案例与数据,而非材料堆砌 [6] - 需强化结果运用:对成功创建地区建立经验萃取与推广机制;对暂未达标地区提供针对性指导;对已获命名示范区实施动态跟踪与管理 [6] - 旨在通过构建“创建-评估-改进-推广”的闭环,驱动各地立足实际、扎实创新,实现通过局部示范带动整体治理水平提升的目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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