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联通支付,被重罚3843万元!
深圳商报·2026-01-22 12:37
中国人民银行对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于2026年1月13日对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没合计38,434,900.77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5,557,243.63元,并处罚款12,877,657.14元 [1][3] - 该公司涉及七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严格落实风险监测要求;未严格落实风险评级相关要求;违规开展支付账户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业务;违规开展T+0交易结算;一次性购卡1万元以上未留存身份证件;未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开户意愿核实相关要求 [3] - 公司时任负责人宋某平因对其中五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224,548.57元罚款 [3][4] 公司的历史合规问题与经营状况 - 这是该公司自2025年以来的第二次重大处罚,早在2025年2月8日,公司曾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三项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188,500元,时任总经理徐某祺被罚款108,300元 [5] - 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亿元,是国内首批27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之一,并于2021年成功续展,有效期至2026年5月 [5] - 公司目前存在多项经营问题,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有数十条可查询的被执行信息,并且曾因欠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催缴 [5] - 2026年1月6日,公司发布系统故障升级维护告知书,称系统突发故障导致持卡人无法刷卡消费,商户无法按期结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