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伤害、难抓住源头” 网络空间里如何守住未成年人隐私的边界?
央广网·2026-01-22 14:39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形象侵权的主要形式 - 社交媒体上未成年人个人照片被他人盗用并用于商业牟利 例如“盗图收门槛” 即盗用照片后设置付费门槛以盈利 [1] - 商业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用于商品宣传 例如某服饰公司擅自使用19张未成年人肖像照片用于四款童装的宣传页面 [2] - 侵权者利用匿名账号、虚假IP等手段 对未成年人照片进行恶意P图并配以侮辱性文字进行传播 以达到“泄愤”或“报复”的目的 [3][4][5] - 侵权形式多样化 包括侵害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等 侵权行为传播迅速、影响广泛 能在短时间内发酵并造成大范围影响 [5][6] 侵权背后的商业驱动与产业链 - 存在出售未成年人照片的灰色产业链 在某二手平台上 几毛钱可以购买数百张涉及未成年人的照片 [2] - MCN机构将签约的未成年人视为“产品”或“道具”进行商业化包装和运作 以实现流量变现 例如一个拥有八十多万粉丝的账号 单条广告收入可达三万块钱 机构与家长按四六或五五比例分成 [8][9] - 流量变现的利益驱动是核心 包括偷拍未成年人以获取猎奇流量 以及将未成年人主动推到“聚光灯”下作为内容生产的重要环节 [7][8] - 平台算法日益严谨 内容竞争加剧 促使部分机构更专业化地运作未成年人账号以实现商业变现 [9] 行业内容生态与潜在风险 - 网络内容中 未成年人被设置为成人化剧情角色 如混社会、校园冲突、成人化情感表达等 这类“情景剧”可能向未成年人传递不良价值观 [10][11][12][13] - “网红儿童”或“数字童工”现象可能催生社会层面功利化的成长观和养育观 部分家长法律意识薄弱 将孩子视为变现工具 [10][13] - 平台对“数字童工”内容生产成果的无偿占有 以及家长、机构和观众对儿童的支配 可能导致儿童价值观错位 [10] - 反复演绎被侵害情节的内容 可能对参与其中的未成年人心理造成替代性创伤 [13] 治理难点与行业应对方向 - 网络侵权行为具有隐匿性 侵权证据易消失、易篡改 侵权人可能使用匿名账号 导致发现与追责难度大 [3] - 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 尤其是心理伤害 难以量化 [3] - 行业层面正探索与检察机关、行业协会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 对剥削未成年人的机构进行联合惩戒 [14] - 平台层面需持续优化内容治理体系 包括清理历史违规存量、补充拦截新变体的能力、处罚高频违规账号以及加强用户教育 [15] - 专家建议对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行为进行类型化梳理 例如分为拍摄危险行为、渲染违法犯罪、演员摆拍、恶搞对象、过度商业化等类型 以便平台制定针对性治理策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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