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江苏为财会监督立新规
江南时报·2026-01-22 22:28
立法背景与意义 - 全国首部专门的财会监督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该条例标志着江苏财会监督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1] - 立法旨在解决现实中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等问题 [2] 监督体系与机制创新 - 构建“五元一体”监督格局,包括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 [3] - 打造“纵横贯通”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调联动,并畅通群众和舆论监督渠道 [3] - 多维度监督模式旨在从源头遏制财会违法违规行为 [3] 监督手段与能力建设 - 要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完善财会监督数据库,推进线上动态监控,以提升监督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并实现重大风险精准预警 [4] - 建立重大问题报告通报、信息公开、督促执行等机制,构建公开透明、多方联动的结果运用体系 [4] 监督与营商环境优化 - 践行“寓监督于服务”理念,要求财会专项监督需编制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严禁超越范围或滥用职权实施监督,并要求各部门共享监督结果以避免重复检查 [4] - 规定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通过政策解读、咨询解答、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指导,帮助其规范财会管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