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旨在通过高质量制度供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尊重经营主体意思自治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公共秩序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1] 统筹法律法规体系衔接,夯实商事登记制度基础 - 《指引》是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机延伸与细化,构建起“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操作指引”三位一体的规范体系,提升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与确定性 [2] - 《指引》第七章明确其性质为“一般性指引”,属于“行政指导”而不具有强制性,以柔性治理方式填补成文法滞后于市场创新的空白,赋予执法灵活性并降低企业登记成本 [3] 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定位,提升政务服务便民效能 - 《指引》通过详尽的程序设计,以“全流程地图”形式梳理“申报准备”、“申报途径”、“企业名称保留”及“申报结果”等关键环节,降低申请人的信息搜寻和试错成本 [4] - 《指引》明确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供的服务属于“便民服务事项”,而非行政许可,厘清了行政服务与行政权力的边界,体现了“服务行政”的核心要义 [5] - 《指引》特别针对“名称保留期”做出精准界定,一般保留期为2个月,涉前置审批等特殊情形为1年 [4] 细化具体审查标准规则,确立名称申报行为指引 - 《指引》明确规定企业名称一般应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项要素依次组成,确立了商事主体的法定外观构造 [6][7] - 《指引》通过案例实证方式细化近似名称认定标准,例如列举字音相同、字形极其相近等情形,并配以“北京马栏山酒业”与“北京马兰山白酒”等直观案例,压缩行政裁量随意性 [7] 强化申报风险提示机制,平衡自主权利与市场秩序 - 《指引》通过专章设立风险提示机制,警示申请人不得申报与“华为”、“清华”、“协和”等在先具有一定影响的名称近似的企业名称,强化对知名商誉的保护 [8] - 《指引》列举了使用“新、老、大”等修饰词或重复字号来规避比对的典型侵权形态,为恶意申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 [8] - 《指引》确立了风险自担的责任归属机制,指出申报系统存在技术局限性,要求申请人承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推动商事登记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合规深化 [9]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践,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 《指引》的发布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市场准入管理从粗放式行政审批迈向集约化、精细化的法治治理新阶段 [10] - 企业应利用《指引》提供的规则确定性,培育具有显著性和独创性的商号以构建长期核心竞争力 [10] - 期待监管部门未来能依据市场反馈动态调整指引内容,持续提升行政服务的精准度与包容性,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1]
健全企业名称指引制度 推动商事治理现代化转型 ——《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解读
中国经济网·2026-01-22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