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成果概览 - “十四五”时期,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省级地方性法规113部,决定废止15部 [1] - 同期,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指导,现行有效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达到225部 [1] 生态环保领域立法 - 指导安康、汉中等市针对汉江水质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出台专门条例,此为全省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探索 [2] - 2025年3月1日,《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施行,此为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全国首部节水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 [2] - 2024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与甘肃、四川携手开展协同立法 [3] - 修订《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划定生态管控范围 [3] - 修正《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3] - 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 [3] 高质量发展与产业赋能立法 - 制定《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此为我国西部省份施行的首部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将八大客体纳入其中 [5] - 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明确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 [5] - 制定《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5] - 相继制定大数据条例、修订科技进步条例,为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注入法治动能 [6] - 西安市颁布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强力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6] - 在西北地区率先制定地方金融条例 [6] 安全领域立法 - 2025年7月,审议通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围绕粮食生产到消费全链条作出规定 [7] - 2024年8月1日,《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施行,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责任义务 [8] - 出台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 [8] - 西安细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延安健全油气管道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汉中、榆林分别完善秦巴山区防汛防灾与矿山安全专项监管 [8] 文化保护领域立法 - 2025年4月,《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施行,标志着黄帝陵保护迈入法治化、系统化的新阶段 [9] - 制定《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 [9] - 制定《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 [9] - 西安修正西安城墙保护条例等法规,延安细化红色文化保护与旅游融合制度,汉中、渭南、榆林分别出台张骞墓、仓颉墓与庙、石峁遗址等保护条例 [9]
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陕西日报·2026-01-23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