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37.64万亿资金以及4100位基金经理薪酬!证监会重磅新规出台,公募基金业绩“参照系”全面升级!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薪酬应明显下降
金融界·2026-01-23 20:05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使用与监管,以解决“基准模糊”、“风格漂移”等行业痛点,强化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性,并将基金经理薪酬与长期业绩表现紧密挂钩,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1][6] 监管新规内容 - 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与使用:业绩比较基准须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其要素可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商品、多资产等各类指数,并应从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中选取具备市场代表性的要素 [1][4] - 内部管理与决策:业绩比较基准应由基金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公司需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以加强对基金经理和基金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 [1] - 外部约束与监督: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和运用行为,并要求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1] - 严格监管与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 与薪酬挂钩的考核机制 - 薪酬与业绩强绑定:基金管理人需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主动权益类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3] - 具体的阶梯化薪酬调整规则: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过去三年业绩与基准对比及基金利润率建立阶梯化调整机制 - 过去三年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绩效薪酬应较上一年明显下降,降幅不得少于30% [8] -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但基金利润率为正的,绩效薪酬应当下降 [8] -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不足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绩效薪酬不得提高 [8] - 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且基金利润率为正的,绩效薪酬可以合理适度提高 [8] - 影响范围:据猫头鹰基金好医生统计,在管理三年以上的1163只主动权益基金中,有387只(占比33.27%)同时跑输业绩比较基准且收益为负,按征求意见稿标准,相关基金经理降薪幅度不低于30% [9] 行业影响与规模 - 涉及巨大资金与人员:新规影响全市场公募基金,截至2025年四季度末,1.3万余只基金合计规模达37.64万亿元,较2025年三季度末增加1.18万亿元,全市场有管理产品的公募基金经理约4108人,其中83%以上(3429位)是2016年后上岗的“新人” [5] - 实施时间与过渡期:指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对存量产品不符合规定的部分给予1年实施过渡期,托管人监督投资风格稳定性的要求给予6个月实施过渡期 [5] 行业改革背景 - 公募基金改革持续推进:此次新规是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优化“长钱长投”的市场生态 [6][7] - 费率改革收官: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费率改革已落地,全部三个阶段费率改革工作完成后,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每年预计为投资者节省约510亿元的投资成本 [9] - 前期薪酬改革铺垫:2025年12月初,监管部门修订并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基金公司高管、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各类人员在原跟投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且持有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7][8]

事关37.64万亿资金以及4100位基金经理薪酬!证监会重磅新规出台,公募基金业绩“参照系”全面升级!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薪酬应明显下降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