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买药更对症、更便捷 9部门发文完善药事服务
新华网·2026-01-23 20:40

行业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5方面18项举措,旨在推动行业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型,强化专业服务、健康促进与应急保供功能,打造贴近社区的“健康驿站” [1] 完善药事与医保服务 -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加强药学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3] - 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总部注册执业药师提供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 [3] - 优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其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与所在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2][3] - 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压缩结算时长,提升结算效率 [3] - 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优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规划,推动其合理布局 [3] 创新采购与竞争模式 - 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牵头,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5] - 针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采购需求,开展联合采购,实现量价挂钩,提升议价能力 [5] - 政策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参与集中采购,被视为业态创新,有望提升药店议价能力、降低采购价格,并丰富药店药品种类 [5] - 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全国或区域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9] 拓展健康服务功能 - 鼓励开展与中药零售相关的中医药健康咨询指导等服务,支持老字号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 [7] - 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鼓励商超、便利店等依法依规销售符合监管要求的药品 [7] - 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等关怀措施 [7] -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拓展“健康驿站”功能 [7] -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商务部指导下编撰《零售药店健康驿站服务指南》,为“健康驿站”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运营提供指引 [9] 行业转型方向 - 政策推动药店更好融入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不仅仅是卖药,更要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从参与药品集采到提升用药可及性,形成闭环,提升整体健康服务能力 [9] - 药品零售行业正朝着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更好服务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韧性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