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监管文件发布 - 中国证监会于1月23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日配套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 [1] - 该《指引》是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发挥业绩比较基准在表征产品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方面的功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应用、内部管理及外部监督等环节建立了全链条的规范框架 [1] 强化基准功能与信息披露 - 新规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与“约束”功能,要求基准与基金的投资目标、风格相匹配,且一经确定不得轻易调整,以保持投资风格清晰稳定 [2] - 在产品设立阶段,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必须详细阐述基准的设定原因、计算方法、偏离控制方法及变更情形 [2] - 在运作阶段,定期报告需清晰展示基金收益率、波动率等关键指标与基准的对比,并对差异进行解释说明,将基准转变为动态的“透明窗口” [2] 压实基金管理人责任与考核 - 《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并维护“投资风格库”,将业绩比较基准的软性参照转化为硬性约束 [3] -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并将基金业绩与基准的比较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3] - 当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其业绩比较基准时,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将受到直接影响,旨在驱动投资行为与产品定位及持有人利益保持一致 [3] 加强外部约束与过渡期安排 - 《指引》明确了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要求其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合理性及投资组合的相符性进行复核与监督 [4] - 规范基金销售机构与评价机构行为,要求其在产品推介和业绩评价中合理使用并显著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4] - 《指引》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为存续产品不符合新规要求的情况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进行调整,涉及基金托管人监督职责及系统改造的事项过渡期为六个月 [4] 行业影响与公司响应 - 新规作为行业首个专门性、系统性的业绩比较基准监管规则,将有效规范行业秩序、强化投资纪律,助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4] - 长远来看,基准清晰、风格稳定、运作透明的基金市场能更好地匹配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提升投资者信任感与获得感 [4] - 易方达基金表示将根据新规强化对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论证,完善监测、评估、纠偏等机制,切实发挥好业绩比较基准的多方面作用 [5]
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 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正式发布
金融界·2026-01-2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