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演变与核心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替代自2013年开始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1] - 政策演变背景是“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落实该制度,旨在推动制度从“建立”到“落实”[2] - 新考核办法的核心是更加突出“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量水而行[1][2] 考核内容与指标变化 - 考核内容共18条及指标附件,考核指标主要体现在21项一级考核指标上[3][4] - 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中,保留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新增水资源保护和超载治理目标,删除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3] - 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由原来的4项修改为5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保护和超载治理、水资源监管、责任落实和改革创新[3] - 将“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以明确各区域可用水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边界(即“定水”)[4] “四水四定”的实施路径 - 考核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设置了“以水而定确定产业布局”等4个一级考核指标,目的是推动以水定需[4][5] - 关键靠“节水”,考核将“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主要目标,并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设置4个一级指标[5] - 以宁夏为例,按照国家总量指标细化明确各市县(区)可用水量,明确农业灌溉面积原则上稳定在1200万亩以内,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486.39平方公里,并据此优化产业结构[5] - 山东德州通过节水,将黄河水年用量从15亿立方米降至9.77亿立方米,摘掉了“超载区”帽子[6] 水资源保护与超载治理 - 考核办法围绕“水资源保护和超载治理”设置4个一级考核指标,包括地表水资源保护、地下水治理保护等[7] - 旨在解决因过度开发导致的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7] - 海河流域治理成效显著,永定河连续3年全年全线有水,漳河连续5年全线水流贯通,北京80余处泉眼复涌[7] - 水利部门将加强信息化监管,关注取用水情况、河湖有水情况、生态流量保障及地下水“双控”指标落实[7] 考核实施与结果运用 -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 - 落实不力导致水资源状况恶化的省份,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9] -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9] - 新老考核办法将进行衔接,2025年度仍按原办法考核,力争2026年6月底前将结果报送国务院,2026年将按新办法进行考核[8]
“有多少汤泡多少馍”,这样量化考核(政策解读)
人民日报·2026-01-2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