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操作细则》,旨在解决公募基金“风格漂移”、“名不副实”等行业痛点,推动行业回归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的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1][7] 规范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与表征作用 - 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的“锚”和“尺”,具有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衡量业绩、约束投资行为等重要功能 [2] - 新规要求基准构成要素与权重必须能够表征基金产品投资风格,计算方法需清晰透明、可持续、可量化,选取的指数需代表性强、编制方案合理、流动性好 [2] - 基准一旦确定应具有持续性,不得仅因基金经理变化、市场短期变动、业绩考核或排名等原因而随意变更 [2] - 行业主题基金必须使用细分行业指数作为基准,使产品风险收益特征一目了然,从根本上解决“风格漂移”问题 [3] 强化投资约束与考核机制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和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4] - 提高基准选取决策层级至公司管理层,并由独立部门监测基金偏离情况,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判断,以强化内部监督和投资约束 [4]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在衡量主动权益基金业绩时,应加强与业绩比较基准对比 [4] - 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4] - 基金评价机构应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评价基金的重要依据,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评价机构在进行权益类基金业绩排序或排名时,应结合基准进行合理分类 [5] 推动行业回归本源与高质量发展 - 新规将推动行业从追逐短期相对排名的规模竞赛,回归到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的本源 [7] - 新规通过“监测-预警-纠偏”闭环机制精准治理“风格漂移”,要求管理人设置偏离阈值并定期披露,使基金投资从“隐性漂移”变为“显性管控” [7] - 新规将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重新对齐,当基金经理绩效与长期超越特定基准挂钩时,其行为将更趋理性与纪律 [7] - 新规旨在扭转激励机制,将基金经理利益与投资者长期利益深度绑定,鼓励其专注于创造持续、稳定的超额收益,而非短期市场博弈 [8] - 长期来看,风格清晰、业绩稳定的产品将获得更多资金青睐,从而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6]
直击行业痛点强化投资约束 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落地
新华网·2026-01-26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