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金融黑灰产典型案例 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人民日报·2026-01-26 15:23

金融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金融“黑灰产”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协同工作 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1] - 相关部门将加强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紧密联动 搭建“行业筛线索、公安办案件、公众齐防范”的高效共防模式 形成“协同共治、打防结合”长效机制 [2] “代购买房”非法放贷典型案例 - 2019年至2023年 某投资公司及主要成员黄某某等人以“代购买房”或“垫资买房”服务名义实施非法放贷 [1] - 该公司操作模式为:利用自有资金垫付部分购房款帮助购房人全款买房 再要求购房人以全款购买的房产为抵押 协助伪造申贷材料套取银行经营性贷款 并通过相关公司接收和控制经营贷资金以回收垫资款 同时帮助购房人将房贷置换为利率较低的经营贷 [1] - 该公司通过收取垫资息费、律师见证费、助贷服务费、三方公司使用费等费用获取收益 [1] - 2022年至2023年间 黄某某等人通过该业务向14人出借款项共计5639万元 实际年利率超过36% [1] -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 经营性贷款是为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需求而设立的金融产品 不得用于购房、炒股、投资理财等禁止性领域 [1] 其他公布的违法犯罪案例 - 宫某林等人招募“白户”实施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 [2] - 宋某等人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