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出台《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6-01-26 16:16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核心是建立并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体系,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 [1][2] 住房定义与属性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配售的住房 [1] - 住房实行现房配售,以小户型为主 [1] - 住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 [1][2] 定价机制 - 配售价格按照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原则,适当考虑住房供需关系、工薪群体支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1] - 具体项目的配售价格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1] 申请条件 - 申请者需满足深户、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条件 [2] - 申请者需在本市缴纳社保满5年,具备规定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者社保要求为满3年 [2] -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部分申请条件,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2] 封闭流转与退出机制 - 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 [2] - 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门可通过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 [2] - 发生回购时,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原购买价格 × (1 - 年折旧系数 × 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其中年折旧系数取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