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共文化服务“导购指南”上新,买方卖方都扩容 钱花得值不值,群众来“点评”
四川日报·2026-01-26 21:50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四川省对2016年出台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进行系统性更新完善 旨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从解决“够不够”向“好不好”转变 满足群众日益增强的改善生活品质和丰富精神文化的需求[4] - 政策更新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重心正从“增量普及”转向“提质增效” 目标是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可享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8] 购买与承接主体“双向扩容” - 购买主体范围扩大 除各级国家机关外 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等也被纳入参照执行范围 意味着“购物车”数量增加[3][4][5] - 承接主体范围显著拓宽 在原有事业单位、企业、机构基础上 新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并支持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项目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科研机构、商会等参与 使得供给“货架”更为丰富[3][5] - 主体扩容有助于提供更精准、富创意的文化产品 例如为民族地区购买双语服务 为工业园区购买面向产业工人的文体活动 同时鼓励专业力量参与并支持本地服务走向全国[5] 购买内容与目录管理 - 构建“省级指导性目录+地方具体目录”的分级管理体系 省级目录之外 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制定并动态调整本地目录[7] - 购买目录新增红色文化资源普查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创作传播、非遗传承等内容 有利于推动各地深度挖掘本土特色文化资源并转化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4][7] - 政策鼓励将本地文化资源与现代设计、时尚潮流、科技手段结合 开发文创产品、沉浸式体验、数字应用等 以更新颖的形式传播本地文化[7] 绩效评估与监督管理 - 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评估 将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活动影响力及资金使用绩效等作为量化计分考核的主要指标[6][7] - 履约验收环节要求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验收结果需向社会公告 评价结果也需及时向社会公布[7] - 政策设计强调更精细科学的事前调研、事中监督及事后效果评估 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将服务办到群众心坎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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