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评价机制 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公布
新华社·2026-01-26 21:59

政策法规更新 - 民政部公布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旨在健全社会组织业务评价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办法共6章36条,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 办法完善了社会组织评估的定义和原则,强调评估工作是由社会组织自愿申请,民政部门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依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1] 评估程序优化 - 在优化评估工作程序方面,取消复核委员会设置,将复核委员会相关工作纳入评估委员会 [1] - 规定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2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可以适当简化实地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1] 监督管理强化 - 为加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民政部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抽选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 [1] - 规定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发生可能影响等级情形的,民政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核查评估 [1] - 根据跟踪评估、核查评估结果,相应调整评估等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