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立法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
新京报·2026-01-27 11:09

立法进程与意义 - 条例草案已完成三次审议,并于2025年11月28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 [1] - 制定该条例旨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发展样板、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 [1] - 条例的制定标志着北京城市副中心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 立法核心思路与原则 - 条例旨在准确把握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处理好“都”与“城”的关系,并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框架在地方性法规中固化 [2] - 条例坚持改革创新,以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深化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放权赋能,赋予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 [2] - 条例旨在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引导高端要素和创新资源向城市副中心聚集,为打造北京发展新高地注入法治动能 [2] 立法解决的问题与设计 - 条例聚焦解决副中心建设实践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规划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均衡等问题 [2] - 条例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破解发展难题,并处理好立法稳定性和发展变化性的关系,为未来发展预留制度接口和创新探索空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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