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推动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落实
水利部网站·2026-01-27 14:15
事件概述 - 水利部于2025年8月29日约谈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政府和水利局,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要求整改[1] -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将涉事企业纳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究[1] 处罚与赔偿详情 - 对涉事企业处以18.7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1] - 经评估,该企业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为19.53万元人民币[1] 监管趋势与政策方向 - 水利部表示将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1] - 监管将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并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 - 政策方向包括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并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 - 相关举措旨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保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