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险清远中支被罚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
中国经济网·2026-01-27 14:23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2万元 [1][2] - 相关责任人王艳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万元 [1][2] 监管行动与处罚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1][2] - 行政处罚内容包括对公司的罚款和对个人的警告及罚款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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