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通过强化收费管理、明确定价原则、加强价格指导、建立评估与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其公益属性,以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丧葬负担 [1] 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 殡葬服务被明确划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2] - 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省级部门可酌情增加遗体整容、防腐等项目 [2] - 安葬服务基础项目包括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的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并对生态安葬给予适当奖补 [3] - 基础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或授权地级及以上政府制定 [2] - 非基础项目由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通过参考区间进行引导 [2] - 城镇公益性公墓及政府举办/参与的经营性公墓的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4] - 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4] - 其他经营性公墓的相关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构自行确定并报告,同时接受收费指导 [4] 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 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坚持公益性定位,基准收费标准以扣除政府补助等后的成本为依据,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制定 [5] - 具体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在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按照非营利性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 [5] - 对暂不具备定价条件的项目,可制定试行收费标准 [5] 加强丧葬用品价格指导 - 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需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按照“文明节俭”原则进行丧葬用品集中采购,以压缩环节、降低价格,并保证中低价位用品供应充足 [7] - 可通过明确进销差价或差价率等方式,指导机构合理确定丧葬用品销售价格 [7] 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 各地需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定期评估制度,对收费项目、标准、进销差价(率)等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 [8] - 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8] 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 - 建立从国家到地方的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体系,清单需列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内容等,并经审核发布 [9] - 严格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9] - 强化收费公示,要求通过官方网站等载体集中公示本地区殡葬服务机构名单、性质及收费目录清单 [10] - 殡葬服务机构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信息 [10] - 销售丧葬用品的机构还需公示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公示采购价与销售价 [10] - 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不符的,不得收费 [10]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 各地民政部门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监管,研究建立抽查检查、年度报告等制度 [11] - 推动全面使用统一制定的制式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11] - 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服务项目,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 [11] - 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11] 国家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内容 - 国家层面明确了7项基础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 [14] - 清单对每项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界定,例如遗体存放一般不超过3日,骨灰寄存一般不超过1年等 [14]
三部门: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 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智通财经网·2026-01-27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