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以立法破解超大城市养老难题
新京报·2026-01-27 19:39

北京市老龄化现状与挑战 -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已达514万人,首次突破50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3.5%,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2] - 其中,户籍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达66.1万人 [1][2] - 作为超大城市和首都,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特点,包括兜底保障、普惠养老以及市场化、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同时存在大量居家老年人在照护、吃饭、看病等方面的需求 [2] - 养老服务供给侧存在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具体表现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不均衡、城区与郊区设施布局不合理、服务供给与多元需求不匹配 [2]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背景与目的 - 立法核心目的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北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4] - 立法是总结固化北京市养老工作实践经验、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养老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3] - 具体目标包括: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实现养老服务分级分类、普惠可及;筑牢安全底线,防止欺老虐老、高额预收费、非法集资等情况发生 [4] 当前养老服务的主要困难与不足 - 面临居家社区养老网络不健全、医养结合深度不够、失能失智照护能力不足三方面困难 [5] - 居家社区养老方面,养老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市场主体集约化水平不高 [5] - 医养结合方面,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需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有待加强,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存在缺口 [5] - 失能失智照护方面,专业照护机构数量较少,服务供给有待加强,专业从业人员总体不足 [5] - 设施规划方面,老旧小区养老设施不足,建成区补充难度大;存量设施转型办养老的路径不够顺畅 [6] 《条例》提出的主要解决方案与措施 - 提出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6] - 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扩大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 [6] - 明确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7] - 提出实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制度 [7] - 将通过校企合作、跨区域对接等方式扩大人才供给,并引导机构建立合理薪酬体系 [8] - 将开展常态化的居家照护者培训,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属等提供照护技能培训 [8] 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支持政策 -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7] - 鼓励国有企业闲置非住宅房产用于养老服务,委托运营期限可适当延长 [7] - 支持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养老产业与家政、文旅等融合 [7]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旨在带来更多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服务,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市场增效”的良性发展格局 [7] 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界定 - 《条例》明确政府承担政策引导、规划建设、组织保障、监督管理四方面责任 [9] - 政策引导方面,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9] - 规划建设方面,编制专项规划,保障设施用地,推动新建小区同步配建养老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改造、租赁等方式补充资源 [9] - 组织保障方面,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失能失智、高龄等群体,重点发展养老助餐、促进医养结合、加强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支持等 [9] - 监督管理方面,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构自治”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实施“风险+信用”监管、预收费管理等措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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