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央视新闻·2026-01-28 09:05

政策核心目标 - 三部门联合印发措施,旨在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盘活存量空间,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并释放服务供给潜力 [1] 扩大供给与配建要求 - 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以推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1] 降低用地成本措施 - 支持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 [1] -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并免除土地出让金 [1] - 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土地出让金可分2年缴清 [1] 盘活存量空间措施 - 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上,改造或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 [1] - 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 [1] - 在农村区域,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 [1] 创新供应与规划监管 - 推动创新资源组合供应模式,以精准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需求 [1] - 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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