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点请您收好
本报讯(记者 黄宇翔 实习生 郜婕)近日,浙商银行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浙商银行关于优化实施 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政策的问答》,就近日客户关注的贴息范围变化、信用卡 账单分期贴息的标准等问题进行解答。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 通知》后,各大银行纷纷响应。截至1月26日,除了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大国有银行外,包括 浙江省内的浙商银行、海宁农商行、嘉善农商行等纷纷发布关于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相关 公告。 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二是扩 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三是拓展贴息领域,取消单笔5万元及以上消费领 域限制;四是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 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 浙商银行特别对套取贴息资金的借款人要承担的后果进行提醒:对提供虚假资质、虚假材料、虚假交 易、虚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理的,将严格予以禁止;对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未通过或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