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被拦、乘车受阻,电动轮椅使用者:花了7年走出家门,现在又被“打”回去
新京报·2026-01-29 08:16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电动轮椅使用者在医院、地铁、高铁站、电梯口等公共场所频繁遭遇进入障碍,常被要求使用替代的共享手动轮椅[1] - 公共场所对电动轮椅的限制主要源于对锂电池安全风险的担忧,包括自燃、爆炸等[1][3] - 当前市场存在产品改装、电池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加剧了公众对安全性的疑虑[1][11] - 电动轮椅对于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是关键的出行工具,有用户花费八千多元购置,并视其为不可或缺的“腿”[3] - 部分场所提供的替代方案(如共享手动轮椅)存在卫生状况差、设备损坏、转移使用者困难等问题,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前35分钟免费,之后每小时4.8元,20元封顶)[3] - 对于加装了电动牵引装置的手动轮椅,在实践中面临更复杂的认定问题,常因不被认定为电动轮椅或电池容量超标而被禁止进入高铁车厢[5][7][8] 产品与标准体系 - 根据2024年国家标准,电动轮椅车是由电机驱动、供残障者使用的个人移动装置,而加装电动牵引装置的轮椅被民政部单独列入《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5][7] - 现行关键标准均为推荐性,缺乏强制约束力:GB/T 12996-2024《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对电池防护等级、充放电电流等核心安全指标未作强制性规定[13];电动轮椅用锂电池的两项电子行业标准SJ/T11810-2022和SJ/T11811-2022也为推荐性标准[13] - 标准缺失导致管理混乱,物业、医院、交通等部门对电动轮椅的准入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形成“灰色身份”[14] - 民航对电动轮椅电池有明确限制:电池必须拆卸并带入客舱,单块额定能量不得超过300Wh,若携带两块则每块不得超过160Wh[5] - 铁路规定:电动轮椅可进入车厢,但对电池无具体规定;带有牵引装置的轮椅则不得进入车厢[5][7] 安全风险与事故 - 近年来电动轮椅安全事故频发,见诸报端的事故包括:2025年10月重庆居民区充电时爆炸起火;2024年12月北京西城区居民家中电池起火引燃可燃物;2024年1月四川广安小区电梯内非法加装锂电池起火爆炸致3人受伤;2023年8月浙江余姚早餐店电池冒烟爆炸[11] - 安全隐患主要来源于电池故障、过度充电、使用劣质电池和充电器、私自改装及电池老化等问题[12] - 社区对电动轮椅进楼充电的管理态度不一,从明确禁止到要求签署安全协议,缺乏统一依据[12] 政策与监管动向 - 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包括《电动轮椅车用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轮椅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组织制定[2][15] - 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违背标准将承担法律责任,此举旨在从源头建立清晰的安全规范[15] - 有专家建议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电动轮椅新国标,并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合格产品名录[1][14] - 建议的治理措施包括:由民政部门牵头普查登记、在公共场所增建充电设施、对合规产品探索“上牌”管理,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建立家庭充电安全智能感知[14] 社会影响与权益保障 - 电动轮椅关乎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出行尊严与生活自主权,限制其使用可能构成“看病的障碍”[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追求“生活自主,生命尊严”,要求社会服务场所保障每个人都能进入,若禁止则需提供明确依据及替代方案[16] - 专家指出,“一刀切”的禁令是将社会治理成本转嫁给弱势群体,限制法定权利的依据必须来源于法律或行政法规,而非单位的“内部规定”[14][16] - 2023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后,无障碍设施建设有改善,但准入障碍仍可能阻碍使用者走出家门体验这些设施[16] - 社会的进步常由个案推动,广泛关注和讨论可能促使不合理的“内部规定”被重新审视和修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