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继续实施,延至2031年1月27日
新华财经·2026-01-29 15:17

政策动态 -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1] - 该通知(沪财发〔2020〕18号)经评估后被认为需要继续实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