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包车合同却在揽客,客运企业被查处
扬子晚报网·2026-01-29 15:21

文章核心观点 - 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查处了一起客运包车运营违规案件 涉事公司虽具备相关资质 但在具体运营中未随车携带有效包车合同 并招揽了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 [1] - 涉事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执法部门已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2] 涉事公司运营违规详情 - 违规车辆为一辆金色大巴 在葛塘客运站周边被查获 车上载有2名互不相识的乘客 [1] - 2名乘客分别从合肥和南京上车前往宿迁 均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该车 每人支付50元车费 [1] - 车辆持有《道路运输证》 所属公司具备客运经营资质 驾驶员李某持有有效从业资格证且行程由公司指派 [1] - 但驾驶员未能出示本次运输对应的包车合同 辩称“出发较早 未随车携带” [1] - 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场后承认 该次包车运营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 亦未核实包车合同的真实性 [1] 违规行为性质与处罚依据 - 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2] - 具体违规点包括:未凭包车客运标志牌运行 未持有包车合同 以及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2] - 依据该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执法部门依法拟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没有包车合同却在揽客,客运企业被查处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