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的治理实践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主动重构数字生产关系,旨在构建“国家-资本-劳动者-用户”多元利益共生的新格局,为驾驭数字资本、促进普惠共享提供方案 [1] 制度创新:重构产权与分配格局 -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连接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键举措,在数字基建领域显著,旨在构建“资本-劳动”利益共同体 [1] - 中国联通混改后股权结构变为:国有资本持股53%,战略投资者持股36%,核心员工持股11%,超过7500名核心骨干成为股东 [3] - 中国联通混改后其数字化业务收入占比在五年内从不足10%提升至超过30% [3] - 东航物流混改形成“国有资本(45%)、战略投资者(45%)、员工(10%)”的三方利益共同体,核心员工169人通过持股平台出资4.1亿元持股10% [3] - 至2023年,东航物流混改后人均创利提升210% [3] - 深圳数据交易所实践“三权分置”模型:数据资源持有权及70%收益权归数据提供者,数据加工使用权及20%收益权授予处理平台,10%作为税收上缴政府注入公共数据开发基金 [2][4] - 2023年深圳数据交易所促成的交易中,数据提供者户均收益分成达到约12,000元 [4] - 顺丰快递员因贡献物流数据获得额外收益分成,阿里健康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医疗数据本地加密训练模型,患者可凭数据贡献值抵扣诊疗费用 [4] 技术治理:算法监管的中国范式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禁止算法基于种族、性别、健康状况等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6] - 监管要求外卖平台为妊娠期女性骑手建立特殊的派单保护机制 [6] - 相关办法强化数据溯源与人工复审,要求训练数据来源透明可溯,并在自动化决策对用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时设置便捷的人工复核通道 [6] - 算法审计制度要求平台企业定期披露其算法模型中歧视性参数的识别与修正记录,推动算法透明化 [5] 理论升华:协同逻辑与独特性 - 中国的实践以关系重构为基础,通过混合所有制和数据确权调整生产关系,重新定义各方在数字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5] - 实践以技术赋能与规制为手段,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支持新产权规则执行,并通过算法监管直接规制资本关键运动形式 [5] - 实践以利益调整普惠共享为目标,导向更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现对多元主体性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追求 [5]
中国实践中的利益协调:主体利益共生与算法监管
经济观察网·2026-01-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