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暗箱操作,网络交易新规将施:规范“仅退款”,禁大数据杀熟
新京报·2026-01-29 22:41

文章核心观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实施,该办法首次以“平台规则”为核心,系统性地为网络交易平台规范经营划定“红线”与“底线”,旨在构建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并对平台规则制定、修改、执行以及会员权益、大数据杀熟、商家经营自主权等长期存在的痛点问题作出了明确且具操作性的规定[1] 提升平台规则制定与修改透明度 - 强化规则公示要求,平台需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规则或链接,并设置检索功能,确保规则易于查阅和下载;规则制定或修改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重要规则需提前十五日公示[3] - 完善规则修改征求意见制度,平台修改规则前必须公开征求用户和商家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充分采纳,不采纳需有合理理由,相关记录需保存三年以上备查[3] - 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就涉及各方重大利害关系的规则事项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推动平台规则决策从单方决策升级为协商共治[3] 禁止单方减损会员权益 - 平台在会员约定服务期内,禁止通过单方面修改平台规则的方式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5] - 在消费者继续购买会员服务前,平台应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平台规则中与会员权益相关的变化情况[5] - 该规定将类似“爱奇艺超前点播案”中法院认定的违约行为,明确为法律禁止的普遍性违法行为,为法院审理和监管维权提供了清晰标尺[4][5] 明文禁止“大数据杀熟” - 《办法》第三十一条明文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7] - 当消费者主张存在“杀熟”时,平台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定价机制的合理合法和非歧视性[7] - 该规定细化和补充了现有法律中有关价格歧视的原则性规定,新浪旗下“黑猫投诉”平台中与“大数据杀熟”相关的投诉有10419条,凸显了此问题的普遍性[6][7] 遏制恶性竞争与保障商家经营自主权 - 《办法》明确规定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开通“仅退款”等非必要增值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参加推广、促销活动[9] - 平台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9] - 《办法》还细化列举了“二选一”、不合理收取费用、收取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等违法情形,为保障商家自主经营权划定清晰红线[9] 明确规则执行中的告知义务与申诉权利 - 平台对用户或商家采取警示、封号、下架商品等负面措施时,应当告知其明确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对应的平台规则规定[10] - 平台应设置便捷的申诉渠道,对于提起的申诉应当及时复核并客观公正处理;若仅采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处理,申诉人提出人工判定要求的,应当采用人工判定方式进行处理[10] - 以上规定细化了平台在规则执行层面的程序性义务,旨在破解“暗箱操作”,构建“有依据告知、有渠道申诉”的透明化执行闭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