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协委员建言: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中国新闻网·2026-01-29 23:37

文章核心观点 江西省正着力构建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以解决当前行业存在的体系不健全、监管漏洞、技术瓶颈和市场动力不足等问题,旨在将锂电产业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动能,并打造可复制的“江西样板”[1][5] 回收网络与体系建设 - 当前行业存在体系不健全、监管存在漏洞、正规回收渠道占比低、环境与安全风险突出等问题[2] - 建议建立省级统筹机制,推行“一网通办”责任清单,整合多部门审批事项,实现电池编码、运输通行证等“一表申请、一网通办”[2] - 探索“电池护照”制度,对省内动力电池统一赋码,实现全生命周期“一码溯源”[2] - 建立跨省运输“绿色通道”,统一电子通行证,将合规运输审批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2] - 明确废旧电池回收责任主体,规范电池生产企业履行溯源责任,通过“梯次利用后生产的电池产品与购买方签订回购协议”、“以租代售”等创新模式形成闭环管理机制[3] - 制定统一回收标准流程,实行“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模式[3] - 支持本地回收企业与大型电池厂商、汽车厂商、4S店等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回收网点,扩大定向回收网络覆盖范围[3] - 推动实行“押金制度”或“以旧换新”政策,激励消费者参与退役电池回收[3] 政策激励与责任延伸 - 建议落实精细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事前预交、事后清算”的回收基金制度[2] - 建议优化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合规回收企业按电池类型给予阶梯式补贴[4] - 建议积极争取提高再生资源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并将相关企业纳入留抵退税“白名单”,对企业设备投资给予所得税抵免[4] - 建议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基金,以“股权+债权”等方式重点支持技术攻关、网络建设和数字化改造项目[4] 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 针对行业存在的技术瓶颈与市场动力不足问题,建议强化技术攻关,鼓励省内企业与锂电池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实验室,提前布局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回收技术预研[4] - 建议丰富动力电池应用场景,推进新能源车辆替代更新,积极创建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4] - 建议巩固电池与三电的优势,向固态电池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重点引进固态电解质、高镍正负极材料、干法电极设备等研发生产企业,布局固态电池回收技术与循环利用企业[6] 产业集群与模式探索 - 江西省锂电产业链条初步成型,江西宜春已形成“锂资源—锂盐—锂材料—锂电池—锂应用—锂回收”全产业链发展模式[5] - 建议建设“锂电绿色拆解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在宜春等锂电产业核心区规划建设集拆解、分选、再生于一体的现代化园区,配套共享治污、检测与物流设施,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5] - 建议开展“电池护照”全域应用试点,选取一定数量新能源汽车先行先试,逐步向全省新售及存量车辆推广[5] - 探索“动力电池国际中转与梯次利用”新模式,依托现有口岸或枢纽建设处理基地,试行便捷通关措施,发展电池进口拆解、检测认证及材料回收业务[5] - 建议“外引内培”打造全产业链集群,布局引进高新技术的前端拆解及梯次利用企业,支持本地汽车拆解企业技术升级并与回收企业合作[5] - 建议设立“电池回收产业孵化基金”,对从事拆解设备研发、梯次利用场景开发的中小企业给予研发补贴[5] - 推广“城市矿产+产业飞地”双轨原料保障体系,在原料富集区设专属回收基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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