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400余起诈骗11亿余元 缅北徐老发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6-01-30 13:02

案件判决结果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徐发启犯罪集团主要成员作出判决 首要分子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 - 被告人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1] - 法庭对各被告人并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1] 犯罪事实与涉案规模 - 犯罪集团自2019年以来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 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1] - 该集团涉及的诈骗案件达3400余起 诈骗资金数额达11亿余元[1][2] - 在武装庇护过程中 犯罪集团伙同电诈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 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1] - 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1] 案件审理与指控罪名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至1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 - 被告人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被认定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1]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