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李栋梁被开除党籍

文章核心观点 -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李栋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2] 违纪违法问题详情 - 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1] -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1]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 [1] - 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 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 [1] - 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 违反纪律与涉嫌罪名 - 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 [2] -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 [2] -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处理决定 - 依据相关党纪法规,决定给予李栋梁开除党籍处分 [2] -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李栋梁被开除党籍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