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办理时限不超3天
人民日报·2026-01-30 19:10

政策核心内容 - 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意见 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1] - 核心目标是提升临时救助“救急难”的制度效能 并形成更加有力的梯度救助格局 [1] - “十四五”时期 全国年均实施临时救助达880多万人次 该制度在兜牢民生底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急难情形救助(“小额快救”) - 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 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 [1] - 针对因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1] - 通过“小金额、免核对、快办理”方式实施 救助标准最高档不超过当地一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 - 对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1] - 救助需经过公示程序 [1] 简化审核程序与对象扩展 - 对经各项基本生活救助及专项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群众 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1] - 对已认定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 实施临时救助时可重点核实家庭必需支出情况 一段时间内可不再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 [1] - 将未参保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体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2] - 对申请了低保、特困供养但尚在审核期或资金未发放 且当下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群众 可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2] 救助标准制定原则 - 各地需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紧扣临时救助“保基本”定位 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标准 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提高 [2] - 救助标准需综合考虑遇困人数、持续时间、困难程度等因素 根据维持救助对象在临时遇困期间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分档确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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