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北京市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
经济观察网·2026-01-31 12:19

政策核心 - 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在北京开展儿童特定专业的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旨在利用信息技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并满足外地患者就医需求 [1] 试点安排 - 试点医院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 [1] - 试点专业限定为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皮肤疾病专业 [1] - 试点时间为一年,从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3] 监管与质量控制要求 - 要求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的信息化和穿透式监管 [2] - 将互联网诊疗(含首诊)纳入质量控制体系,开展线上线下(300959)一体化监管,确保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等法规 [2] - 要求指导试点医院明确互联网诊疗的终止条件,当患者病情变化或不适宜线上诊疗时,医师应立即终止并引导至实体机构就诊 [2] 人员与机构管理 - 要求加强对试点医院和医务人员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2] - 参与互联网诊疗的医师需依法取得资质,并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实行“白名单”动态管理 [2] - 为儿童提供互联网首诊时,必须确定有监护人陪伴 [2] 数据安全与风险防范 - 要求指导试点医院强化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和医疗数据管理,动态监测评估以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2] - 要求制定负性事件处置预案,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不良舆情 [2] 工作汇报与评估 - 要求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定期向国家卫健委报告工作进展 [3] - 国家卫健委将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评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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