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一起违规穿越秦岭案例:领队被行拘 多人被处罚
央视网·2026-01-31 14:01
事件概述 -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一起违规穿越秦岭案例 两名违规穿越人员在鄠邑区朱雀森林公园入口处被抓获[1] - 组织者姚某辉(网名“盖文”)通过微信组织人员沿秦岭主梁脊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线路开展违规穿越 并向每人收取费用899元[2] - 姚某辉带队使用老虎钳剪断隔离铁丝网进入封控区域 穿越途中在跑马梁顶使用便携式燃气罐烧水做饭[2] - 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违规穿越人员处以警告 对组织者姚某辉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2] 违法行为与法律依据 - 行为违反《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破坏秦岭生态保护管理秩序 危及森林草原防火安全[2] - 违规进入核心保护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3] - 涉嫌违反《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及第六十三条“禁止非法野外使用明火”[3] 事件影响与定性 - 相关行为影响恶劣[2] - 违规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户外活动 会造成人员走失、意外伤亡[3] - 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3] 官方立场与倡导 -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核心保护区严禁违规穿越、野外用火等行为[1] - 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屏障 其核心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容漠视 户外探险绝不能凌驾于法律和生态保护之上[3] - 倡导组织者与参与者敬畏法律、敬畏自然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拒绝违规穿越与野外违规用火 践行文明户外、合规出行理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