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家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
新华社·2026-01-31 15:06

政策与监管框架 -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同意北京市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工作 [1] - 试点时间自2026年1月开始至12月结束为期一年 [3]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需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化和穿透式监管确保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 [1] - 需将互联网诊疗纳入质量控制体系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 [1] 试点范围与资质要求 - 试点在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开展 [1] - 试点专业为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皮肤疾病专业的互联网诊疗首诊 [1] - 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需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实行“白名单”动态管理 [1] - 为儿童提供互联网首诊服务时应确定患儿有监护人陪伴 [1] 运营与安全管理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需指导试点医院明确互联网诊疗的终止条件当患者病情变化或不适宜时应立即终止并引导至实体机构就诊 [2] - 需指导试点医院强化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和医疗数据管理动态监测评估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2] - 需制定负性事件处置预案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不良舆情确保试点稳妥有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