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
新华网·2026-02-01 10:17
核心政策调整与目的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征管事项,旨在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1] - 政策安排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一方面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并降低征纳成本,另一方面从源头避免拆分适用标准的问题以促进税收公平 [1] 自然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调整 - 自今年起,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 [1] - 对于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不再适用按次1000元的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灵活性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标准时,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的需求 [2] - 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单笔交易放弃享受优惠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2]